各单位、各部门及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车管理,杜绝私拉乱接电源、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消除消防、交通等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规范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校内所有电动车、自行车须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严禁在建筑内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严禁将电动车蓄电池拆下带至宿舍、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充电。
二、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在校内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教学区域等非机动车停放处安装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实行有偿收费管理。
三、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即日起组织对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宿舍等场所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专项检查,对于私拉乱接等不安全用电行为,一律实施断电、拆除,暂扣车辆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广大师生员工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校内交通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告知
保卫处
2023年3月19日